- 早餐:不含
- 午餐:不含
- 晚餐:不含
- 早餐:不含
- 午餐:不含
- 晚餐:不含
- 早餐:不含
- 午餐:不含
- 晚餐:不含
1、交通:往返大交通高铁二等座/火车硬座或卧铺(价格不同);火车票一经出票如退改签票请自 行退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车站退改签;我社不能代为退改票(若游客个人原因临时取消需自行退票并承担当地已发生的费用);
2、景点:行程中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行程中小交通等自理 (门票优惠退费如下:避暑山庄半票退50元全免退100元其它景区任何证件不享受退免);
3、用车:当地为旅游大巴车,车型根据此团游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4、住宿:双人标准间,空调,独立卫浴。(升级商务标间,每人每晚+50元);
5、用餐:1早2正;酒店含早,不用不退;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够十人菜量酌减,主食米饭
6、导游:邯郸+邢台满16人全程陪同导游,不满16人不安排全陪导游不做任何赔偿。当地优秀导游服务、讲解,客人自由行期间不安排导游陪同(接送站除外,单安排专职司机)。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赔偿为最终赔偿我社不做额外补偿;
1.2M以下儿童,原则上只含当地旅游车位、正餐半餐、导游服务。暂不含当地住宿、门票和早餐等,若产生届时费用另行核定!
1、报名系单数,我社无法安排三人间、加床、拼住时产生的单房差。 2、因天气原因导致交通延误、故障等人力不可抗因素所致的其他额外费用。3、所入住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收费电视、饮品、小饰品等个人消费。4、行程备注外其他正餐不含,需要可自理或导游统一代订!
1.行程计划书中增加关于购物和自费项目说明“此行程未包括您可能要求的购物内容和可能为满足个性要求的自费项目,您若有购物或参加自费的要求,须与我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除双方约定购物场所外,我社不安排任何其它购物项目,您在非补充协议场所购买的商品,(可能包括在景点景区、用餐地点、休息地点等)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双方在出团前未就购物和自费项目达成协商一致的协议,您若在团队行程中临时决定参与购物或自费项目(包括自愿取消),您须与本团领队或导游履行签字认可。” 自费娱乐项目(自愿选择参加) 1、骑马100元/圈(大约40分钟) 2、追梦草原景区内观光小火车50元/人;观光马车50元/人;骆驼观光车60元/人(回程)3、越野车70元/人/小时,建议乘坐4-5小时可以充分领略大草原的美景。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以当地季节性报价为准。
1、因入住宾馆登记需要,所有游客须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即为出票,若客人提供身 份证件有误,自行退改签,损失自负。 2、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景点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 成景点无法游览,我社只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景点的协议差价,行程中赠送的景点及项目不做退费 依据。 3、行程中的各景点游览时间以及各城市之间的乘车时间只作为参考,如遇旅游旺季,某些景点可能出现等待现象,敬请谅解,导游会对行程游览做出合理安排,确保游客充分的游览时间。
4、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 5、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 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6、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游客意见单”的信息对接待质量进行考核。我社处理游客投诉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若 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返回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 7、此行程内容、火车车次时间仅作参考,均以我社出团通知书为准,出团通知书通常在出团前1-2 天提供。 8、我社对本行程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