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798元/人
儿童:598元/人
餐饮:自理 住宿:长沙
早上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车赴长沙,推荐自由行:
【黄兴南路步行街】晚上可自由活动,后入住酒店
早餐后游览【橘子洲头、不含景区电瓶车40元/人,自愿乘坐,橘子洲南北长约6公里,这个电瓶车建议客人参加,走路有点远】游览位于湘江江心、世界最大城市内陆洲、青少年毛泽东在湘江游泳时的休息地、也是《沁园春·长沙》中提及到的橘子洲头,在指点江山石前激扬文字,感受一代伟人豪迈情怀。打卡湖南14市州特色米粉【湖南米粉街】,美好的一天,从嗦一碗地道湖南米粉开始~了解一座城市从它的早餐开始,坊街串巷,闻香食味,一群忘我的食客,汇集所有你想象不到的口味,解锁全新的嗦粉方式!更有长沙最ins风的拍照打卡地,地标网红墙+米粉特色的涂鸦墙,分分钟出大片~。打卡长沙历史文化街区【潮宗古街】(游览+自由用餐约40分钟)。长沙城仅存的4条古麻石街之一,全网热播剧《扫黑风暴》取景地。这里将打造中国首条“电影步道”,为网红长沙增添新的活力。后前往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萍乡武功山】(门票/景交已含)。中餐后游览【武功山金顶景区】(全程游览时间约6小时)游客步行或乘一级索道上山(索道约15分钟,65元/人费用自理)欣赏美景经天马印蹄瀑、迎霞亭、尽心瀑、尽心桥、母子岩、龙潭、飚水岩瀑布、猴谷至中庵紫极宫。徒步登山欣赏美景经福星谷游线:经牛郎织女观景台,玻璃眺望台,走吊索桥至空中栈道,步行或乘二级索道上山(索道约8分钟,35元/人费用自理)游览福星石、武功山神拳、武功山神,穿越万顷高山草甸,游金顶千年古祭坛、白鹤峰;后经过玻璃栈道、星空栈道,前往国际帐篷节营地—观音宕草甸星空户外营地休息,可自行前往网红打卡地天空之境拍照游玩。
早起观极其壮观日出、云海,早餐后途经星空栈道,玻璃栈道,前往好汉坡至中庵,后游客按原路
步行或自费乘一级索道下山(50元/人费用自理);约中午12:00武功山游客服务中心集合,乘车赴咸宁赤壁(约2.5小时),游览位于湘江江心、世界最大城市内陆洲、青少年毛泽东在湘江游泳时的休息地、也是《沁园春·长沙》中提及到的橘子洲头,在指点江山石前激扬文字,感受一代伟人豪迈情怀。。结束游览后入住酒店。
早餐后开始返程抵达温馨的家,结束愉快游程!
接待标准:
1、交通:根据人数定车型,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门票:武功山大门票、景交车;
3、住宿:两晚准三舒适型酒店标准间、一晚武功山山上双人帐篷(2人/顶)(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4 保险:旅游社责任险,请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5、购物安排:无购物
注:景点景区、停车场、卫生间、酒店等旅游途中的商店不属于购物安排
特别说明:
自由活动:
《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需保证好个人的人生及财产安全。
安全注意事项:
1、旅游者在报名参团时需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
A、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并请注意人生及财产安全;
B、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C、请牢记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
D、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特别说明:
1、出发地:指定地点,
2、行程中用车保证1人1正座,如临时取消出行人数,需补车位损失费400元/人;
3、行程中所示时间可能因堵车、排队等情况有所调整;
4、因客流集中,游览人数较多,可能会排队等候,因等待而延误游览时间,旅游者需谅解并配合。因排队引发投诉旅行社无法受理。
5、客人中途擅自离团,旅游服务关系解除,费用不退,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客人自负。
6、我们会在出发1天前通知客人准确出发时间和地点。
特别备注:
1、旅游期间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俗习惯、宗教禁忌。
2、水上活动和高空活动等高危项目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请各位旅游者根据自己的年龄及身体状况,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旅游责任保险不承保危险系数较高的水上和高空等项目。
3、旅游者请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来选择行程中的旅游项目;如有不合适的旅游项目或旅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的,请第一时间通知领队和导游,履行旅游者主动告知的义务。
4、事先约定的团队行程是旅游合同重要组成部分,旅游过程中如出现旅游者人身安全可能受到伤害的,导游及领队有权即刻调整行程,避开可能发生的危险。
5、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对服务质量有意见或不满的,可以向导游或公司直接反映,了解情况后会尽力改进服务,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达到的,会如实向旅游者说明原因。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利回团后向旅游局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损害旅游者权益的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人员,依照旅游法进行合理索赔。旅游者不得采取过度维权行动,如拒绝继续旅游、拒绝入住酒店、拒绝登机回国等。依照《旅游法》,因旅游者过度维权造成取消行程、滞留的住宿费、重新购买交通费等额外损失将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其它注意事项:
1. 旅行社会于出发前1天通知游客准确出团时间。如收游客数不足30人,游客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
2.旅行社将严格按照旅游法等相关规定安排此次旅游服务。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游客手持行程内容必须和旅行社所提供内容一致;出团须知为本旅游合同附件,请游客详细阅读。